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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及更新

2017年12月07日

澳门乐施会就特区政府《2018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的回应

2017年12月

行政长官崔世安于2017年11月14日发表《2018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下称施政报告),澳门乐施会(下称乐施会)欢迎报告延续多项抒困措施,并提升部份一次性支援措施的金额,包括发放多一期全额经济援助、调升敬老金和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膳食及学习用品津贴等。然而,乐施会认为在通胀持续下,施政报告连续两年没有提及调整「最低维生指数」(下称低维)的水平及《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下称最低工资)的金额,未能体现特区政府本年度「共享发展」的施政目标。因此,乐施会促请特区政府调升低维水平和最低工资金额,并尽快完成最低工资全面立法的程序,保障贫困家庭及低收入人士的生活水平,促进两性经济平等。

一、体现科学施政,按通胀提升低维水平及最低工资金额

自2016年1月起,政府已没有调整低维水平和最低工资金额。期间,虽然通胀相对温和,但根据统计暨普查局的数据,由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仍累计上升了2.5%。值得留意的是,按最近一期《住户收支调查》(2012 / 2013年),整体住户开支最大比重的类别为「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占家庭总开支超过四分之一(26%)。然而,最低支出住户类别(即双周消费开支1,999元或以下)的「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开支,更占家庭总开支44%。而在同一期间,「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升幅却高于整体水平(2.5%),累计上升了3.4%。总的来说,由于低维和最低工资的受惠对象是低收入家庭,而这类家庭的消费模式与一般家庭不同(食物开支占家庭总开支较一般家庭大),因此这两项措施的调整机制,不应只参考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更要考虑与最低支出住户相关的数据,例如:「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的消费物价指数。

特区政府一直强调科学化的施政和决策,在现时累计通胀已削弱贫困家庭和低收入人士购买力的情况下,政府理应仔细参阅相关数据,调升低维水平和最低工资金额。

二、最低工资全面立法将促进两性经济平等

虽然现时最低工资法例已保障了在物业管理范畴从事清洁及保安工作的雇员,但仍有很多其他行业的低收入雇员,未能受惠于最低工资的保障。根据统计暨普查局的《就业调查》数据,2016年非技术工人约有68,900人,而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即每月6,240元的工人,有约3万人。若我们仔细检视不同男女雇员的收入差异时,便能会发现在非技术工人中,女性占大多数,约有45,000人,当中至少有26,100人,其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收入为5,999元的组别),这数字仍未计算收入介乎于6,000元至最低工资水平区间之间的女性以及无酬家属(女性)。换言之,有接近九成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非技术工人是女性。可见,现时最低工资仍未全面立法,将维持甚至有可能加剧低收入雇员中的两性经济不平等现象。乐施会认为,现时最低工资法例的覆盖范围太窄,漠视了大部份低收入雇员,尤其是女性雇员的需要,制造了只有个别雇员受到法例保障的不公平现象。

综观两岸四地,澳门是最迟订立最低工资法例的地区:台湾于1984年已设立最低工资;中国的广东和深圳于1994年设立最低工资;香港于2011年设立最低工资。这三个地区的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绝大部分雇员(台湾不包括渔民;广东、深圳和香港不包括家庭佣工),但澳门至现时为止仍未订出保障所有低收入雇员的最低工资制度。故此,乐施会促请政府尽快完成最低工资立法程序,令所有低薪雇员获得合理的劳动保障。

总的来说,乐施会促请特区政府调升低维水平及最低工资金额。此外,我们亦促请政府尽快完成最低工资全面立法的程序,保障所有低收入人士及其家庭享有合理的生活水平,同时促进两性经济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