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
恒指成份股企業社會責任調查 近三分一表現落後
樂施會呼籲港交所提高披露指引標準
樂施會今日發表「恒指成份股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調查」,檢視香港50家恒生指數成份股公司在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簡稱ESG )方面,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結果發現近三分一恒生指數成份股缺乏有效的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和措施,尤其在環境和僱傭權益方面表現落後。
企業社會責任和貧窮人的福祉息息相關,樂施會希望藉此調查推動商界提升其「環境、社會及管治」的標準,支持有利對抗貧窮的政策,並實踐於業務營運當中。企業在推動社會發展中應扮演積極的角色,特別是協助貧窮人改善生活,達致長遠扶貧效果。
調查方法及結果
樂施會委託崇德ESG公司(RepuTex)進行是項調查,於2015年10至12月審視50家恒指成份股公司的年報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等公開資訊,並邀請它們填寫問卷,遞交附加資料核實表現,共有19間公司提供資料。評核涉及四大範疇:環境、社會、企業管治以及僱傭權益,評核設計參考了國際慣用指引,如通用的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 GRI) G4。
是次調查發現,有32% 的公司 (16間) 評級為表現「落後」,42%的公司(21間)表現為「中游」,26%的公司(13間)表現「領先」。表現最出色的公司為太古股份、港鐵公司及滙豐控股;而位居榜末的三家公司則為昆侖能源、百麗國際及康師傅控股。
表現「落後」的16間公司在全球合共聘請多達140萬名員工,總市值高達2萬7千億港元,其機構政策對社會影響極大。然而,這些公司在僱傭權益方面往往未能為員工提供充分保障及發展機會;在社會影響方面,沒有和社區持分者保持良好的對話;而在環境影響方面,則沒有制定適切的環境政策及管理系統,整體表現令人失望。
各個評核範疇中,公司在環境和僱傭權益這兩方面表現最差。有44%的公司 (22間)沒有制訂符合國際標準的環境管理系統,如減排目標及時間表;而有48%的公司(24間) 沒有平等機會僱傭政策,令不同群體有均等獲聘和發展的機會。港交所明年起會把上市公司環境範疇的關鍵績效指標(KPIs)的披露責任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然而,在是次調查中可見,即使是恒指公司,目前的環境匯報透明度仍然欠佳,急需改善。
其次,在社會影響方面,有32%的公司(16間)沒有設立向社區持分者諮詢的正式程序;44%的公司沒有相關政策要求其供應鏈公司採取適當的防範措施保障僱傭權益及人權。
公司表現最好的範疇是企業管治。68%(34間)的公司獲「領先」的評級,相信是因近年相關監管機構提高了對企業管治的要求,反映了監管是企業進步的最大動力。
在9個恒指成份股行業中,表現最佳是資訊科技業,表現最差的是必需消費品業及非必需消費品業。這兩個表現最差的行業,共9家公司合共市值達 7千2百億元,在全球聘請逾60萬員工。消費品業一般擁有龐大的供應鏈,若公司沒有足夠的政策保障相關的人權狀況,會令供應鏈上的勞工生計及人權備受威脅。
樂施會的建議
港交所應提高披露指引標準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水平和監管機構訂立的匯報標準有直接的關係。樂施會認為港交所現時要求「不遵守就解釋」的匯報標準仍落後於歐美等地的水平,建議港交所應要求上市公司全面披露「環境、社會及管治」的資料,並應和國際接軌,採用GRI G4標準匯報,以確保公司的透明度。同時,港交所更應清楚訂立時間表,將「不遵守就解釋」發展至「強制」匯報制度,長遠促使所有上市公司也必須披露相關資料。
恒指成份股應追上國際標準
樂施會建議公司應該跟隨通用標準,採用國際標準(如GRI G4)編制獨立報告。而表現最差的必需消費品業及非必需消費品業,更須致力改善社會影響、僱傭權益及環境影響的表現,首要是制定「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並公開披露重要的非財務資料,以提高透明度。
樂施會呼籲各公司應特別關注以下方面:
- 公開支持及簽署國際人權標準,制訂工作間防範違反僱傭權益及人權行徑的程序及框架,並應擴展至供應鏈。
- 制定政策及設立程序與社區持分者恒常對話,並公開從持分者搜集得來的意見,以增加透明度。
- 制定平等機會僱傭政策,防止歧視聘用,認可不同群體的權利,推動工作間多元化。
投資者和消費者應多關注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良好的公司,往往有較好的信譽,能降低投資風險,同時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甚至能有效扶貧。投資者應考慮更多「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於投資決策之中;而消費者應監察企業在生產產品和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有否對社會、環境和人權造成損害,要求更符合道德的產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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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樂施會
樂施會是一個國際扶貧發展機構,旨在推動民眾力量,消除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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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碩紅 | 劉德欣 |
樂施會今日公布恒生指數成份股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調查,檢視50家恒指成份股公司在企業社會責任上的表現,樂施會香港、澳門及台灣項目主管曾迦慧(左) 及香港項目經理黃碩紅(右) 促請港交所提高披露指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