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1日
利馬氣候大會:打破融資僵局,明確氣候資金承諾
樂施會表示,世界各國應在秘魯利馬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0)中解決氣候融資的僵局,並為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取得成績而鋪路。
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0)在秘魯利馬召開,樂施會在同一天發布最新報告《打破僵局》(Breaking the Standoff),指出目前各國就應付氣候變化而作出的資金承諾,已經無法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求,呼籲世界各國領袖制定可靠的新策略以增加注資。發達國家承諾於2020年之前,每年動用1,000億美元資金來應付氣候變化(簡稱氣候資金)。可是,各國就調動資金的安排,卻進展緩慢。
如果各國在達成氣候融資方案的共識上取得進展,有助貧窮國家以環保的方法發展,其成果將令人矚目。例如,埃塞俄比亞將無需在增加相等於65個燃煤電廠的碳排放量的情況下,讓數以百萬計的人脫離貧窮;秘魯亦可以在國內生產總值增長近1%之餘,減少一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印尼則可以達成其15年內減少41%排放量的目標。
各國雖達成注資1,000億美元的共識,這卻只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開始。現時,僅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的國家,就每年需要620億美元資金以適應氣候變化。同時,有效的氣候政策將推動數以千億美元的私人投資,引領世界走上一條低碳之路,將全球升溫控制在2℃以內。
目前,投放在適應氣候變化的資金與實際需求之間存在巨大差距,背後的主因是捐款國沒有投入他們應承擔的資金。參與利馬氣候大會的各協商代表,還未能就調動資金的問題達成具體共識,例如哪些國家負責注資,哪些國家將收到資金。這情況嚴重阻礙發展中國家制定有效的規劃,以適應及減緩氣候變化。
國際樂施會總幹事Winnie Byanyima說:「注資1,000億美元的承諾,是全球氣候協商中一個標誌性的基準點。各國已圍繞著注資金額爭論不休。但對於生活在氣候危機中的人來說,這只是個抽象的數字,只能對他們的生活帶來輕微改變,以至是絲毫沒變。」Byanyima續說:「利馬氣候大會將決定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巴黎氣候大會將要制定全球氣候新協議)的成敗。模糊的承諾不能幫助人們應付氣候變化引發的各種不良影響,也不能幫助各國走上更潔淨的發展之路。我們需要各國就發展中國家的實際需求,對注資金額作出明確承諾。」
樂施會的報告為利馬氣候大會能就氣候資金談判取得進展提供了藍圖,報告表明,保護世界上最貧困人口免受氣候變化帶來的負面影響、同時實現經濟發展、減少碳排放量是可行的。報告亦指出,「巴黎協議」必須做到如下三點,即:
1.明確指出如何獲取和使用氣候資金;
2.尋找新的公共和私人資金的來源;
3.建立「公平分攤」的框架,並根據框架來調配資金的流向,以確保資金能恰當地運用。
按樂施會對各國「公平分攤」能力做的評估,在達成新協定的首階段,美國應負擔資金的56%,以推動世界的低碳發展,歐盟和日本緊隨其後,應分別負擔22%和10%的資金。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樂施會認為俄羅斯、巴西、韓國和墨西哥等國應分擔有關氣候資金的支出。樂施會的藍圖,為各談判國在利馬及巴黎氣候大會提供一個具體指引,促成各國達成注資的共識。
利馬氣候大會是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召開之前最重要的會議。近期,包括美國和中國就減排發表的聯合聲明在內的一系列最新協議,都為利馬氣候大會提供了新的動力。
「綠色氣候基金」預計是氣候資金的主要來源。「綠色氣候基金」的主旨是幫助發展中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其應對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而做好準備,以及幫助這些國家走可持續的發展之路。在本次全球氣候大會召開的兩周前,該項基金籌集的款項不到100億美元,只達所需啟動氣候資金的最低門檻。澳洲,奧地利、愛爾蘭和比利時等國家,尚未就他們注資款項作出承諾。
Byanyima說:「數以百萬計的人於9月在紐約和世界其他城市走在一起、團體一致,呼籲大家為應對氣候變化採取行動。他們知道這些行動將帶來與環保相關的工作機會、保障糧食供應,以及為所有人創造未來。」她續稱:「各國領袖應該帶頭行動起來了。所有國家必須利用利馬氣候大會打破氣候融資僵局,推動2015年的巴黎氣候大會取得成功!」
完
編輯提示:
下表為樂施會計算各國在2020-2025年間為減緩氣候變化工作,而應負擔的公平份額(假定於達成新協定的首階段)。表格列出每個國家在減緩工作方面應負責支付的資金比例。更多內容請看《打破僵局》。
表1: 直至2025年,有關國家應佔減緩資金的公平份額指標
*代表新的國家
國家 | 減緩資金的公平份額(%) |
美國 | 56% |
歐盟28國 | 22% |
日本 | 10% |
加拿大 | 3.1% |
澳洲 | 2.9% |
瑞士 | 1.4% |
挪威 | 1.4% |
*巴西2 | 0.87% |
*新加坡 | 0.72% |
*阿聯酋 | 0.53% |
*科威特 | 0.27% |
*以色列 | 0.24% |
新西蘭 | 0.17% |
*卡塔爾 | 0.13% |
註釋 1. 應佔百分比低於 0.1% 的國家不包括在列表之內。 2. 「責任與能力指數」計算是基於各國自1990年的累計排放量,以及考慮生活於發展臨界值(即9,000美元/年)的國民的總收入,並以累進方法計算在臨界值以上生活的國民的收入。 3. 雖然巴西包括在列表中,但該國情況特殊。由於巴西減排潛力很大,把巴西看為國際減排資金注資國,或會具爭議性。此表僅供參考。 |
下表為樂施會計算各國在2020-2025年間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工作,應負擔的公平份額(假定為達成新協定的首階段)。表格估算了每個國家為適應氣候變化的工作,而應負責支付的資金比例,該比例分為「已有的注資國家」和「新的注資國家」。更多內容請參看《打破僵局》。
已有的注資國家1 | 適應資金的公平份額(%) |
美國 | 53.05% |
歐盟 | 26.63% |
日本 | 9.72% |
加拿大 | 4.16% |
澳洲 | 3.25% |
挪威 | 1.26% |
瑞士 | 1.21% |
新西蘭 | 0.32% |
新的注資國家 | |
俄羅斯 | 18.81% |
巴西 | 18.44% |
韓國 | 11.44% |
墨西哥 | 7.18% |
沙地阿拉伯 | 6.32% |
阿聯酋 | 5.68% |
卡塔爾 | 5.12% |
科威特 | 4.85% |
土耳其 | 4.12% |
新加坡 | 3.45% |
委內瑞拉 | 3.35% |
以色列 | 2.61% |
智利 | 2.26% |
哥倫比亞 | 1.76% |
馬來西亞 | 1.62% |
伊朗 | 1.22% |
阿曼 | 0.95% |
利比亞 | 0.81% |
註釋 1. 在脆弱性調整後,應佔百分比不足0.1% 的國家不包括在本表之內。 2. 「責任與能力指數」計算是基於各國自1990年的累計排放量,以及考慮生活於發展臨界值(即9000美元/年)的國民的總收入,並以累進方法計算在臨界值以上生活國民的收入。 3. 脆弱性調整採用David Wheeler’s 2011年的報告《量化氣候變化的脆弱性》中的資料。 |
樂施會是一個國際扶貧發展機構,旨在推動民眾力量,消除貧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