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婦女 一人貧窮 十五年間貧窮兩性收入差距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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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

六名婦女 一人貧窮 十五年間貧窮兩性收入差距擴大

樂施會呼籲港府檢視墟市政策 改善對零散工保障

樂施會今日發布《香港婦女貧窮狀況報告》,發現在本港每六名女性中,就有逾一名活在貧窮線下,貧窮女性總數逾60萬,貧窮戶中男女收入相差達四成,情況較2001年惡化。樂施會要求政府檢視墟市政策,改善對零散工的僱傭保障,及每年檢討最低工資,以遏止婦女貧窮問題惡化。

樂施會檢視香港政府統計處在2001至2015年(第二季)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數據,發現2015年第二季,香港女性貧窮人口為614,100,貧窮率為17.4%,即每六名女性,就有逾一名活在貧窮線[1]。女性佔貧窮人口的百分比由2001年的51.2%,擴大至2015年為53.7%。而當中男女比例差距最大的是30至39歲及40至49歲組群。全港共有33,100個貧窮單親人士,當中婦女佔85.2%。(詳見下表)

貧窮婦女就業有三大特徵,首先為收入低、增幅慢。2015年貧窮住戶當中,女性月入中位數為6,700元,2001年為5,000元,15年間只增長34%,相對同期男性增幅為46.7%,貧窮女性收入增幅比男性慢,令兩性收入差距擴大。2015年貧窮住戶中的女性月入中位數僅為男士的60.9%,兩者差距近四成(39.1%,比2001年相差33.3%為多。根據聯合國2015年的報告,全球兩性平均收入差距為24%。2015年全港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為15,000元,貧窮住戶中的女性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6,700元,比全港數字低55%。

其次,15年間女性的勞動參與率輕微上升但仍然偏低。2015年貧窮住戶女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只有19.9%,較一般住戶婦女的勞動參與率少35個百分點

再者,於貧窮戶中,兩性就業人士工作模式也趨向零散,男性就業人口中從事非全職工作的比例上升了7.7個百分點,而女性則大幅上升了22.4個百分點。 而每周工作時數少於35小時的工作人口中,女性佔了67.5%。       

 「報告發現香港貧窮婦女面對結構性及長期的就業困難,她們因照顧家庭而不能外出工作,或只能選擇工作時間較短的兼職工作,往往多從事最低薪、最無保障及零散的工作,易被剝削。在過去15年貧窮婦女未能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性別經濟不平等更見惡化。」樂施會香港項目經理黃碩紅指出。要遏止男女收入不平等,樂施會建議如下:
 

首先,在工資方面,最低工資水平應要保障婦女的最基本生活需要。貧窮婦女多從事最低薪而最沒有保障的工作崗位,如外判清潔或零散工,工資一般只達最低工資水平。我們促請政府每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確保水平能追上通脹,及足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令大部分貧窮婦女及其家庭受益。
 

其次,在提升就業率方面,政府應帶頭創造能配合女性的家庭處境,同時有較彈性上班工時的工作機會,如鼓勵地區墟市。樂施會倡議政府提供可使用作墟市用途的政府場地表;統籌部門行政及配合團體申請場地、公布統一申請程序、以及增加申請過程的透明度(如需要申請的牌照、等候回覆時間等)

 最後,在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4.18」(連續4星期,每星期工作18小時)規定下,除了未能連續工作4星期的人,目前每周工作少於17小時的貧窮人有26,500,當中66%的為女性。她們在「4.18」規定下不能享有全面的保障如:代通知金、有薪年假、產假、疾病津貼、遣散費等。另外,有些僱主為減低成本,用各種辦法縮減員工的工作時數,以逃避給予僱員保障。收入低及缺乏勞工保障,使婦女更處於弱勢,夾在結構性貧窮之中。樂施會敦促勞工及福利局、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等應推動勞顧會再檢討「4.18」規定,並應引用《國際勞工公約》杜絕僱主剝削手段。

「香港對部分時間工作的勞工保障,落後於新加坡及台灣等地區。當地工人可以按工時比例計算,獲得有薪年假、法定假期、帶薪病/產假、遣散費等,使更多從事兼職的勞工,特別是貧窮婦女可獲得基本的勞工保障。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在保障婦女權益上,應當迎頭趕上。」樂施會香港、澳門及台灣項目主管曾迦慧說。

關於樂施會
樂施會是一個國際扶貧發展機構,旨在推動民眾力量,消除貧窮。

傳媒查詢,請聯絡: 

黃碩紅
樂施會香港項目經理
電話:3120 5279
電郵:shwong@oxfam.org.hk

劉德欣
樂施會助理傳訊幹事
電話: 3120 5272/ 6088 8930
電郵:clara.law@oxfam.org.hk


[1] 貧窮住戶定義為其家庭每月收入少於全港相同人數住戶的每月收入中位數的一半(外籍家庭傭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