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有關最低工資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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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故事

倡議工作2023年2月01日

回應有關最低工資的迷思

曾迦慧 - 圖像

曾迦慧

曾迦慧是樂施會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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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四年,最低工資終於上調;按樂施會計算1,調整後的最低工資,仍較二人家庭的綜援水平低。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及後回應,指「綜援是社會用作『兜底』的保障系統,不能與最低工資比較」;他更指出「上班不止是為了金錢,對一個人的精神面貌和健康都重要,很多港人很有骨氣,寧願工作也不想領取福利。」這實在是以偏蓋全,按國際勞工組織定義,賺取足夠的工資以維持生計是工作的重要目的;作為一直爭取改善最低工資的團體之一,我們難免對局長的回應感到失望。

參考統計處《2021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一名全職非技術工人每星期工時中位數為49.7小時,若每月工作26天、按最低工資時薪40元計算,月薪僅9,651元(包括每天一小時有薪飯鐘),比二人家庭綜援平均水平(10,962元)少1,311元。

計算方式: 49.7小時/ 6天工作 = 每日工時 8.28 小時、另加一小時有薪飯鐘。每月工作 26 天 = 9.28 x $40 x 26 = 月薪$9,651.2

我們亦同時參考了《2019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全港整體在職住戶當中,一名家庭就業成員平均需供養約一名(0.7)無業人士(如兒童或長者等) 。因此,在計算最低工資水平時,需要確保金額可以支持僱員最少能負擔一名非在職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符合「一養一」的原則。

最低工資覆蓋率低 無助基層改善生活

據本港《最低工資條例》,設立最低工資目的是「防止工資過低、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維持本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 。最低工資至今已推行12年,制訂工資水平時始終較為著重宏觀環境,未能防止工資過低。最低工資做不到「防止工資過低」這基本目的,更遑論達到國際組織定義上,希望讓基層工友公正公平地分享勞動成果,以及作為扶貧政策工具的目標。

最低工資於2011年生效時為28元,當時有6.4%僱員(約18萬人)受惠 。而根據統計處數據 ,2021年僅2.6% 僱員(73,300人)時薪低於每小時40元,領取37.5元最低工資的更只佔全港僱員0.5% (1.4萬人) 。將最低工資與工資中位數相比,2011年相差46.6% (24.4元),其後差距不斷擴大,去年更進一步擴闊至50.5%(38.2元)  。最低工資覆蓋率下降,是否代表基層生活得到改善?且看政策介入前的貧窮率仍高達23.6%,是自2009年以來的新高;這意味著現行的最低工資水平未能協助基層人士改善生活。
 

最低工資低於綜援 恐打擊基層工友工作意欲

參看社會福利署定義——綜援是為「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基本需要」 。根據政府數據 ,全港在職住戶中,一名家庭就業成員平均需供養約一名無業人士(如兒童或長者)。故此,我們以二人家庭綜援平均水平(10,962元) 作為標準,以客觀反映最低工資的水平,能否「應付生活基本需要」。可惜,以一名全職非技術工人為例,其每周工時中位數為49.7小時 ,若每月工作26天,按40元的工資水平計算,月薪僅9,651元,較二人家庭綜援平均水平還要低逾1,300元。即使基層工友再努力工作,希望自力更生,都未能獲得合理工資回報以滿足基本生活所需。局長的「骨氣論」,猶如無視最低工資對基層工友生活保障的作用,社會亦不應該將接受低薪工作視為一種「骨氣」。如果局長的「骨氣論」論述成立,等同為因各種原因而需要領取綜援的家庭貼上負面標籤。  
 

香港貧富懸殊情況每況愈下

最低工資水平未能保障基本生活,無數基層人士原本已處於生活拮据的窘境,加上疫情打擊,他們大多面臨失業和就業不足等問題,雪上加霜。本會於去年10月發表報告 ,指出香港貧富懸殊情況每況愈下,最富有的一成人與最貧困的一成人收入差距擴大至逾47倍,後者於去年第一季的平均收入較疫情前(2019年)下跌22.9% 。苦候四年,最低工資終於調整本是好事,可惜上調幅度不足,對改善基層生活的幫助不大。

樂施會認為,最低工資的水平應考慮三大原則,包括:能追及通脹、高於平均綜援水平、能供養多一名非在職家庭成員(即「一養一」原則),故此應不低於每小時45.4元,並且一年一檢,確保有及時及合理的調整,以維持基層工友基本生活的購買力。

在新的一年,我們期望政府多加考慮基層的境況,著力改善貧富懸殊,協助基層家庭疫後復元。


原文刊於:
《明報》觀點 | 曾迦慧:回應有關最低工資的迷思(20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