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
逾七成「N無家庭」輪候四年仍未獲配公屋單位 樂施會促政府提高租金津貼額及增加公屋供應以紓困
政府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缺乏為低收入家庭解決住屋問題的紓困措施。樂施會適時發表的《公屋輪候冊上輪候逾三年租戶的生活狀況》調查發現,超過七成未有領取綜援並正租住私人樓宇的貧窮家庭(俗稱「N無家庭」),平均輪候公屋超過四年,但仍未獲編配任何公屋單位。
樂施會促請政府即時提供租金津貼,並研究興建臨時房屋的可能性,為輪候公屋逾三年而未曾獲配公屋單位的「N無家庭」提供臨時居所。長遠而言,政府亦應增加興建公屋單位的數量至每年不少於35,000個。
輪候公屋時間遠超預期
是次調查訪問了501個受訪者,結果顯示73.7%的受訪者雖然平均已輪候公屋4.4年,但仍未獲得第一次編配公屋單位。其中,約76.7%個案甚至未經歷核實配屋資格的程序。
另只有26.3%受訪者在平均輪候4年半之後,才獲得第一次編配公屋單位,其中近78%的輪候時間比政府提出的三年目標時間為長。而在所有受訪者中,只有8.6%在平均輪候5.2年後獲得第二次配屋。
N無家庭負擔較高住屋開支
調查發現受訪貧窮租戶的「租金佔入息比率中位數」為30.1%,較香港整體私人樓宇租戶的同一項比率24.3%為高。同時,他們所租住單位的平均呎租,亦直逼市區的大型私人屋苑。
貧窮租戶居住面積遠低於政府標準
與此相反,貧窮租戶的居住密度卻非常之高。根據調查結果,受訪租戶每人的居住空間中位數約為4.2平方米(即相等於45平方呎),遠低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所訂的最低居住空間標準5.5平方米,若以此為指標,約61.8%受訪住戶屬「擠迫戶」。
綜援租金津貼額不足
在綜援制度之下,受助人可以按照租金津貼最高金額領取一筆租金津貼,而最高金額則視乎家庭成員人數而定。根據政府統計數字,在2012年1月,60.3%居住於私人樓宇的綜援受助人表示,綜援金額不足以支付日益高漲的租金。
政府應立即行動
總括而言,是次調查反映本港公屋供應量未能應付需求,同時現行的政策亦沒有為租住私人樓宇的貧窮家庭提供足夠的租金資助。樂施會建議政府為輪候公屋逾三年而又未曾獲配任何公屋單位的非綜援租戶提供租金津貼,並研究如何利用未經租用/撥用的政府空置土地,為這類對家庭提供臨時居所。與此同時,政府亦應檢討現行綜援制度下的租金津貼措施。
長遠而言,政府應該增加興建公屋單位的數量,由每年15,000個增至不少於35,000個,以確保申請者不需要輪候超過三年。
是次調查是由樂施會委託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進行,旨在探討正在輪候公屋的非綜援家庭之生活狀況。調查在2012年8至10月以面談方式訪問了501個家庭,回應率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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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樂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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