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籌款額隊伍之選項
請各隊長與隊員商量後並於9月30 日或之前,登入網上表格,填寫「樂施毅行者2020」明年1月活動之選項及相關資料。由於相關之行政工作需時,煩請各位於9月30日前通知大會 貴隊的選項。如需安排退款,請於10月9日前遞交相關資料。逾期者已繳的登記費和捐款將用作支持樂施會之扶貧發展工作,其隊伍名額亦不作保留,敬請諒解。
C1. 繼續參與明年1月舉行之「樂施毅行者2020」 (定於2021年1月29-31日舉行)
- 已繳交之登記費及全數已籌得的捐款將自動轉至「樂施毅行者2020」
選擇C1項之注意事項:- 如隊伍因個人原因最終無法參與「樂施毅行者2020」,所有已繳交之登記費、籌得的捐款及其他手續費 (例如逾期更換隊員費用之港幣$200元或港幣$500元) 均恕不退還,亦不能保留至下屆活動,敬請諒解。
- 隊伍所繳交之登記費及籌得的款項將於「樂施毅行者2020」作結算,若日後繼續參與「樂施毅行者」時,敬請隊伍繳交當屆活動之登記費及最低籌款額。
- 特定籌款額隊伍可於「樂施毅行者2020」「更換隊員」截止日期前 (即2020年12月22日前),更換隊內任何隊員 (包括隊長) 。
- 因疫情關係,隊號、出發時間及起步形式將會重新編排,詳情稍後公布。
如活動未能舉行︰
如「樂施毅行者2020」因疫情或其他因素影響而未能如期於2021年1月29至31日舉行,隊伍可選擇退回登記費,惟捐款將保留作樂施會扶貧發展工作之用,敬請諒解。
我們將根據隊伍屆時的捐款金額作出以下安排︰
於「樂施毅行者2020」籌得捐款 隊伍將可獲安排 C1.1) 達港幣$20,000元或以上 將可獲「樂施毅行者2021」(暫定於11月19-21日舉行) 隊伍名額及成為「特別隊伍」,並能獲安排較早的出發時間。
參與「樂施毅行者2021」時,敬請隊伍繳交登記費及最低籌款額。
C1.2) 達港幣$7,600元或以上至港幣$20,000元以下 將可獲「樂施毅行者2021」(暫定於11月19-21日舉行) 隊伍名額,出發時間由大會安排。
參與「樂施毅行者2021」時,敬請隊伍繳交登記費及最低籌款額。
C1.3) 港幣$7,600元以下 捐款將恕不退還。
感謝你們的捐款,捐款將用作支持樂施會推行扶貧發展工作。
- 如選擇退回登記費,請參考下頁之「有關退款安排」。
- 如 貴隊希望成為「樂施毅行者2021」的「特別隊伍」資格或保留隊伍名額,詳情請見上表,並於2021年2月28日前遞交捐款。
- 隊伍所繳交之登記費及籌得的款項將於「樂施毅行者2020」作結算,若日後繼續參與「樂施毅行者」時,敬請隊伍繳交當屆活動之登記費及最低籌款額。
- 大會將頒發籌款奬予籌款逾港幣5萬元或以上之隊伍,並於報章鳴謝廣告上作表揚,詳情稍後公布。
C2. 不會參與明年1月舉行之「樂施毅行者2020」,但希望參與「樂施毅行者2021」
隊伍可選擇退回登記費 (港幣$1,600),而其保留在「樂施毅行者2020」之捐款達港幣$7,600將可獲「樂施毅行者2021」隊伍名額
於「樂施毅行者2020」籌得捐款 | 隊伍將可獲安排 |
C2.1) 達港幣$20,000元或以上 | 將可獲「樂施毅行者2021」(暫定於11月19-21日舉行) 隊伍名額及成為「特別隊伍」,並有機會獲安排較早的出發時間。 參與「樂施毅行者2021」時,敬請隊伍繳交登記費及最低籌款額。 若1月舉行之「樂施毅行者2020」宣布取消,選取A1、B1及C1項的隊伍將獲優先安排。 |
C2.2) 達港幣$7,600元或以上至港幣$20,000元以下 | 將可獲「樂施毅行者2021」(暫定於11月19-21日舉行) 隊伍名額,出發時間由大會安排。 參與「樂施毅行者2021」時,敬請隊伍繳交登記費及最低籌款額。 |
C2.3) 港幣$7,600元以下 | 捐款將恕不退還。 感謝你們的捐款,捐款將用作支持樂施會推行扶貧發展工 |
選擇C2項之注意事項:
- 所有已籌得的捐款及其他手續費 (如逾期更換隊員費用之港幣$200元或港幣$500元) 均恕不退還,亦不能轉至下屆活動,敬請諒解。
- 隊伍所繳交之登記費及籌得的款項將於「樂施毅行者2020」作結算,若日後繼續參與「樂施毅行者」時,敬請隊伍繳交當屆活動之登記費及最低籌款額。
- 所有保留(「樂施毅行者2021」隊伍名額的隊伍,可於下年度「更換隊員」截止日期前 (即2020年12月22日前),更換隊內任何隊員(包括隊長)。
- 如 貴隊希望成為「樂施毅行者2021」的「特別隊伍」資格或保留隊伍名額,詳情請見上表,並於2021年2月28日前遞交捐款。
- 大會將頒發籌款奬予籌款逾港幣5萬元或以上之隊伍,並於報章鳴謝廣告上作表揚,詳情稍後公布。
- 所有參與「樂施毅行者2021」之隊伍的隊號及出發時間將有機會重新分配。
- 如選擇退回登記費,請參考下頁之「有關退款安排」。
C3. 選擇不會參與「樂施毅行者2020」及「樂施毅行者2021」
C3.1 可選擇將捐款及登記費全數保留在「樂施毅行者2020」,用作支持樂施會扶貧工作
C3.2 可選擇退回全數捐款及登記費
選擇C3項之注意事項:
- 將被視為放棄現有之特定籌款額隊伍身分。
- 如欲參與日後之「樂施毅行者」,請以抽籤、申請成為特定籌款額隊伍、或大會公布之其他途徑,以獲得隊伍名額繼續參與活動。
- 只限登記費或捐款可申請退款,其他已繳交之手續費 (例如逾期更換隊員費用之港幣$200元或港幣$500元) 將捐予樂施會用作扶貧發展工作,敬請諒解。
退稅收據安排
- 所有於「樂施毅行者2019」中,籌得港幣100元或以上的捐款,已按捐款者的意願發出2019/20年度的捐款收據,相關收據只適用於2019/20之稅季內申請扣稅。
- 當捐款者選擇退回2019/20年度的捐款,而這筆捐款已用於扣除稅項,捐款者有其責任將此退款事項通知稅務局。
- 所有於2020年4月1日後籌得港幣100元或以上的捐款,已按捐款者的意願發出2020/21年度的捐款收據,其退稅收據將只能用於2020/21之稅季內申請扣稅。
有關退款安排
經「登記網頁」繳交的登記費 / 經「隊伍籌款網頁」的網上捐款:
- 相關退款要求經核實後,該項捐款將會直接存入繳費 / 捐款時所用的信用卡。
經支票 / 銀行櫃位 / 自動櫃員機及網上轉賬的繳交的登記費 / 捐款:
- 登記費:
- 款項將以支票形式退還,隊長需提交其銀行戶口姓名作支票抬頭人姓名。支票抬頭將為相關捐款收據上的名稱,並以一次性方式郵寄至隊長 / 指定收件人 (請於遞交時註明)。
- 捐款:
- 隊長 / 隊員必須向捐款人收集及交回所有大會之前印發的捐款收據正本以安排退款;而款項將以支票形式退還,抬頭人為列印於捐款收據上的捐款者姓名,並以一次性方式郵寄至隊長 / 指定收件人 (請於遞交時註明)。
退款注意事項︰
- 當捐款者選擇退回2019/20年度的捐款,而這筆捐款已用於扣除稅項,捐款者有其責任將此退款事項通知稅務局。
- 所有經「隊伍籌款網頁」網上捐款而獲取的電子捐款收據將於退款後失效,隊長 / 隊員必須提醒各捐款人切勿使用該批已退款的電子捐款收據作退稅之用。
- 隊長可要求大會將捐款記錄 (內容包括捐款者姓名、捐款金額及捐款日期) 會發送至隊長的登記電郵。
- 如隊伍需要退還經銀行櫃位 / 自動櫃員機 / 支票及網上轉賬的捐款,敬請退回該筆捐款的捐款收據正本予大會以安排退款手續。
- 請以電郵提供以下資料至[email protected]作核對紀錄之用:
- 隊伍號碼
- 捐款者/繳款者姓名
- 捐款/繳款者金額
- 捐款/繳款者日期
- 大會將於收到完整退款資料後約8-10星期將捐款/登記費直接入賬至捐款人/繳款人信用卡,或以支票郵寄至隊長或指定收件人。
- 請於10月9日前遞交相關資料,逾期者之登記費及捐款將捐予樂施會之扶貧發展工作,而隊伍名額將不作保留,敬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