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及更新 - 最新消息 - 樂施會
跳往主要內容
開始主要內容

新聞稿及更新

2017年10月16日

食品企業股價跑贏大市 但環境社會責任表現全體不合格

樂施會呼籲港交所提高披露指引標準

樂施會今日發表「食品相關上市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環境及社會)調查報告」,檢視本港61 間在港交所上市的食品相關公司在環境、社會方面的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調查發現所有公司全體不合格。過去一年食品股發展迅速,五大龍頭公司合共市值更上升逾半,企業社會責任卻嚴重落後,令供應鏈上提供原材料的小農,難以在交易中得到保障。

現時全球約有6億農戶,當中約有94%為小農,耕地面積小於5公頃,當中約四分之三集中亞洲及太平洋地區。「在香港上市的食品公司業務直接影響鄰近地區的農民生計,如企業能確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運用其影響力,確保供應鏈中沒有出現違反人權、勞工權益、破壞社區及生態環境等情況,貧窮人(特別是小農及工人)方可真正改善生活,長遠達致消除貧窮的目標。」樂施會香港項目經理黃碩紅說。

樂施會委託CSR Asia,於2017年第一季進行是項調查,審視各食品相關上市公司2015年年報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等公開資訊,並邀請它們填寫問卷核實表現,最後沒有公司回覆問卷。評核檢視企業在環境及社會方面的表現,設計跟隨國際慣用指引,如通用的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 GRI) G4,及GRI制訂的食品加工行業附加披露標準。

是次調查發現,61間食品相關上市公司全部表現不合格,得分低於總分一半。當中九成(55間)總分低於20分,只有6 間公司得分在20分以上,得分最高的也只有37分。整體而言,61間公司平均得分只有10.6分,在社會及環境範疇平均分數分別為12.5分及8.7分。在行業分類表現,以非酒精飲料表現最好(平均13.3分),乳製品表現最差(平均6.36分)。

企業得分低落,第一大主因是企業不重視透明度。95%的公司沒有使用GRI G4披露標準,只有3間跟隨GRI G4,1間公司使用港交所的披露標準。此外,沒有公司使用第三方查證披露內容。

另外,企業在營運上亦欠缺關注環境和社會議題的意識。九成公司選擇供應商時沒有訂定環境及社會守則。只有1間公司在選擇供應商時,要求供應商必須遵守公司所制訂的社會及環境守則;4間選擇時會考慮供應商遵守守則的表現。然而,這5間公司均沒有監察機制。

其次,雖然食品企業和生產食品的小農關係密切,但93%(57間)的公司沒有任何「包容性商業策略」(Inclusive Business Strategy),即在商業過程關注貧窮人能否受惠。只有4間公司制定相關策略,具體措施包括,提供最新農業技術增加小農生產力,增加農產品的用途,提高收購價錢,令小農及公司能夠互惠互利等,改善農民生計。

在環保上,只有7家使用原材料相關措施,包括綠色採購政策、資源使用政策、鼓勵有效率使

用原材料措拖,88.5%的公司沒有制訂;只有9家公布溫室氣體減排政策,85.2%的公司沒有。 

在直接聘用的僱員方面,除了10間公司公開表示為平等機會僱主或有防止歧視政策,其餘51間公司(83.6%)並沒有明確公布執行相關政策。然而,它們合共聘用約400,000員工。

在稅務透明度上,近兩成公司(11間)沒有提供任何個別國家的稅務資料,餘下的公司(50間)亦僅披露部分稅務資料,資料只包括部分有營運或投資的國家,未有全面披露稅務資料。

根據2017年9月26日之股價計算,這61間公司合共市值HK$5,442億元,其2016年合共收入HK$7,039億元。「這61間食品公司是社會上的龍頭企業,其業務和農民生計息息相關,有責任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然而調查發現其表現令人極度失望。」樂施會港澳台項目主管曾迦慧說。

是次調查說明目前披露要求力度不足。樂施會建議港交所提升披露標準 - 除了現行的環境範疇外,「不遵守就解釋」的披露責任應涵蓋至所有社會範疇內的績效指標(KPIs);披露標準應與國際接軌,針對食品相關公司,港交所應引入食品加工行業附加披露標準;並應訂立清楚的時間表,將「不遵守就解釋」發展至「強制」匯報制度;同時,港交所作為全球第七大的交易所,應參與可持續發展證券交易所計劃 (The Sustainable Stock Exchanges (SSE) Initiative )。

樂施會對食品相關公司有7個建議:一,公司最高管理層應對企業社會責任作出承諾,跟隨國際標準,按GRI G4標準編制的具第三方查證的獨立報告;二,食品相關公司應制訂「包容性商業策略」,透過提供培訓、技術支援等,令更多小農及貧窮社區能夠受惠於商業運作;三,確保供應鏈保障人權及環保,訂立符合國際人權勞工及環保標準的供應商行為守則,如防止強迫勞動、給予工人生活工資,有效使用水資源等,並設立定期監察機制;四,制定有效使用原材料及溫室氣體減排政策;五,各公司應增加稅務透明度,詳明於各營運國家的收入、利益及已經繳交稅款等資料,讓各界監察及讓政府可有應得稅款推行扶貧政策;六,制定平等機會僱傭政策、工作間多元化政策,讓不同群組的人有公平的受聘機會;及七,為小農實施公平採購,以保障小農有穩定收入維持生活

在機構投資者方面,應留意責任投資的趨勢。2013年至2015年間,由已簽署聯合國授權的責任投資原則 (UNPRI) 的機構投資者所管理的資產已達2.4萬億美元。他們也關注食品公司的問題,與34間全球大型食品及飲品公司合作改善農產品供應鏈上的勞工狀況。樂施會呼籲機構投資者應將公司的「環境及社會」表現納入投資決策中,不單能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也能降低投資風險。

最後,樂施會呼籲消費者,購物時除了考慮價格及質素外,亦應了解產品及服務的生產過程,有否損害社會、環境及人權;向自己喜歡的品牌表達對其企業社會責任的關注。

- 完 -

關於樂施會

樂施會是一個國際扶貧發展機構,旨在推動民眾力量,消除貧窮。

傳媒查詢,請聯絡:

黃碩紅
樂施會香港項目經理
電話:+852 3120 5279
電郵:shwong@oxfam.org.hk

劉德欣
樂施會傳訊幹事
電話: +852 3120 5272/+852 6088 8930
電郵:clara.law@oxfam.org.hk

 了解更多樂施會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