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香港,我們或許暫時只感受到氣候變化為日常生活帶來不便,但對很多貧窮農民來說,氣候變化引發連場天災,隨時令他們一無所有。氣候變化加劇了厄爾尼諾現象,令埃塞俄比亞連續多年出現嚴重旱情。Abdi從事畜牧業,曾擁有達300隻山羊和駱駝。由於天氣乾旱,他連月來帶著一群動物四處尋找水源。如今,只剩25隻駱駝能夠活下來。(攝影︰Pablo Tosco / 樂施會)
氣候變化下貧窮人首當其衝
失去生計、陷入飢餓
現時每天餓著肚皮入睡的8億人,八成是生產糧食的小農戶、漁民、牧民和無地僱農。全球不斷升溫,極端天氣愈見頻繁,導致農作物被摧毀、失收的情況愈益頻繁,貧困地區農民的生計因而受到沉重打撃。許多國家尚未準備好如何應對氣候變化下的糧食危機,尤以最貧窮、食物供應最不穩的國家的最為脆弱,埃塞俄比亞是其中之一,該國逾八成人依靠農業和放牧為生,旱災對當地經濟和糧食供應造成壓力。
然而,溫室氣體主要來自涉及燃燒化石燃料的活動,例如發電、駕駛汽車和飛機等;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人口的生活消費碳排放量,遠低於發達國家人口。根據樂施會研究,全球最富有的一成人口(7億人)產生了全球約一半的溫室氣體,而最貧困的一半人口(35億人)只產生了當中的一成。換句話說,須對氣候變化負上較小責任的貧窮人,卻要承受最大的惡果。這是極不公義的事。
富人排碳,窮人埋單?
流離失所
2019年12月,樂施會趁著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舉行之際發表名為《被迫逃離家園》(只有英文)的研究報告,發現由2008年至2018年,極端天氣每年令逾2,000萬人流離失所,相等於每兩秒就有一人因氣候災害而被迫離開家園,當中對窮困地區人口的衝擊最嚴峻。
報告提到,洪水、颱風和山火等氣候災害造成人們流離失所的機率,是火山噴發和地震的七倍,也是武裝衝突的三倍,這批「氣候難民」大多來自發展中國家,包括中美洲國家危地馬拉。氣候變化加劇了厄爾尼諾現象,令當地自2014年起連續六年出現嚴重旱情。根據樂施會報告,截至2019年尾,該國有近八成的玉米和大豆種植失收,在受災最嚴重的地區,高達七成的兒童營養不良。
此外,我們亦統計了全球各國過去十年因氣候災害造成人們流離失所的比例,發現首十位中有七個是位於太平洋和加勒比海地區的低收入島國,包括多明尼加、菲律賓、瓦努阿圖、斐濟等。
國家及地區 | 因氣候而流離失所的主要原因 | 2008至18年間每年因極端天氣而被迫遷的人口比例 | 人均碳排放量在193個聯合國成員國中的排名 | |
1 | 古巴 | 熱帶氣旋 | 4.8% | 127 |
2 | 多米尼克 | 熱帶氣旋 | 4.6% | 96 |
3 | 圖瓦盧 | 熱帶氣旋 | 4.5% | 158 |
4 | 菲律賓 | 熱帶氣旋、洪水 | 3.5% | 170 |
5 | 聖馬丁島 | 熱帶氣旋 | 2.8% | (沒有數據) |
6 | 瓦努阿圖 | 熱帶氣旋 | 2.4% | 131 |
7 | 斐濟 | 熱帶氣旋、洪水 | 1.5% | 190 |
8 | 斯里蘭卡 | 洪水、雷暴 | 1.4% | 147 |
9 | 湯加 | 熱帶氣旋 | 1.3% | 121 |
10 | 索馬里 | 洪水 | 1.1% | 132 |
全球平均 | 0.3% |
樂施會推動氣候公義
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UNFCCC)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首屆政府首腦級會議,是全球在應對氣候變化合作上踏出的第一步,並於1995年起每年召開締約方會議(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簡稱COP),以評估應對氣候變化的進展。
樂施會於2007年在印尼峇里島舉行的氣候會議上,首先提出對抗氣候貧窮的倡議。自此,一直關注氣候變化與貧窮,以及氣候公義等議題。要扭轉氣候變化對貧窮國家和社群的影響,我們要「減排」和「適應」措施雙管齊下。
協助脆弱社區減低威脅
全球減排,刻不容緩!可是,就算全世界即時停止消耗能源,過去累積的溫室氣體以及其負面影響已經會揮之不散。
因此,貧困社區採取適應氣候變化措施的需要至為迫切。所謂「適應」,就是改變耕作模式和謀生方法,以減低反常天氣的禍害:

在坦桑尼亞 ,農民改種抗旱能力較強的農作物,並成立互助組織,加強小農在市場上的集體議價能力。(攝影:Sunsun Leung / 樂施會義務攝影師)

在中國,我們倡議政府部門以農戶為本的手法推動農村發展,當中包括四大重點:經濟收入提高、減災防災、氣候變化適應、社區自我組織和管理。(攝影:梁舜堯 / 樂施會義務攝影師)

在越南和菲律賓 ,樂施會和合作夥伴協助沿岸地區的脆弱社群在海邊種植紅樹林,以作為抵禦風浪的緩衝區。(攝影︰Elizabeth Stevens / 樂施會)
倡富國履行承諾 向貧國提供氣候變化支援資金
富裕國家和製造大量碳排放的國家,除了「減排」,亦有責任提供資金,支援發展中國家及受影響地區,採取可行的適應措施及規劃,緩減氣候變化的影響,令貧窮人不至於陷入更惡劣的處境。
為此,多個富裕國家曾於200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即締約方會議)中承諾,會在2020年前達至每年共同籌集1,000億美元的目標,支持發展中國家在緩減及適應、技術開發、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然而,樂施會調查發現,在2015至16年度,各國所籌集的資金數額仍少於10億美元,顯示國際間籌集資金的速度和成效未如理想,而全球48個最不發達國家所獲得的援助金額亦只有平均每人每日不足1毫港元,令人擔憂各締約國能否於限期前兌現承諾,以及最脆弱和最手足無措的一群人能否獲得足夠的資金應對氣候變化。
為確保受氣候災難影響的的發展中國家能夠獲得適當的支援,我們建議各國政府應盡快採納以下措施,包括︰
- 成立新的金融機關,職能包括評估和推動國際間的氣候融資、為分配援助金額訂立清晰準則、用創新方式籌集更多資金,例如向化石燃料開發項目徵收「氣候傷害稅」、向受災國家提供債務減免等;
- 為因極端天氣而被迫遷的社群提供長遠和切實可行的安居方案,並在過程中確保他們的權利和尊嚴得到保護,具體方法包括成立遷移工作專責小組、訂立全國性的策略規劃等;
樂施會研究報告(只有英文)
2020年9月 | 《應對碳排放不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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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讓綠色債券盡展所能:社區層面的社會及環境效益研究報告》 |
2019年12月 | 《被迫逃離家園》 |
2019年9月 | 《誰要為全球暖化負責?》 |
2017年1月 | 《被氣候變化連根拔起》 |
2016年11月 | 《氣候資金影子報告》 |
2015年12月 | 《碳排放極度不平等》 |
2015年11月 | 《巴黎氣候談判的破局者》 |
2014年3月 | 《酷熱與饑餓》 |
更多發展中國家所面對的氣候危機及適應方法